
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合肥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3月24日合肥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意见.pdf

附件: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以及《安徽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本细则所称特殊建设工程,是指本细则第十五条所列的建设工程。本细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就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居住条件从&ldqu

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变更管理工作的通知合建消〔2025〕2号发布时间:2025-03-2115:36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变更的管理,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依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令第58号)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消防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