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施工图审查机构、消防设计审查技术服务机构: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结合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面临的现行标准适用问题,有效指导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我局研究制定了的《合肥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及审查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征求意见,请组织人员认真讨论、研究,请于3月25日下班前将反馈意见传至我局消防设计审查处,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附件
各有关单位:为保障既有建筑改造消防安全,统筹发展和安全,改进和完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市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制定了《合肥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意见》(试行),现印发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特此通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2年3月24日合肥市既有建筑改变使用功能规划建设联合审查意见.pdf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现就加强保障性住房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对保障性住房工程质量重要性的认识 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是住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对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工程质量是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的核心,关系到住房保障政策有效落实,是新发展阶段实现居住条件从&ldqu
合建审改办〔2022〕2号各有关单位:近期,市审改办在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工改平台”)检查中发现,我市部分建设单位(申请人)在市工改平台进行新建建设项目登记时,未能对“项目”和“工程”进行正确区分,错误将“项目中央代码”应用为“项目”所属的“工程”上,人为形成了“工程”的“中央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