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设〔2021〕24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建质函[2015]159号)和《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持续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合政办〔2021〕14号)文件要求,规范我市建筑信息模型(以下简称“BIM”)应用工作,提高我市工程建设领域信息化应用水平,促进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推进BIM应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合肥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试行).docx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