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审改办〔2022〕2号
各有关单位:
近期,市审改办在对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工改平台”)检查中发现,我市部分建设单位(申请人)在市工改平台进行新建建设项目登记时,未能对“项目”和“工程”进行正确区分,错误将“项目中央代码”应用为“项目”所属的“工程”上,人为形成了“工程”的“中央代码”,从而造成了同一项目中的其他工程、或子项目登记时无码可用,进而导致全市工改平台中的项目名称、工程名称上的混乱。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登记中央代码在工改平台中运用,就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科学合理地进行项目(工程)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是工程审批的客观主体,其在市工改平台的首次录入(即项目和工程的“建模”),是以项目登记方式确立的,能否正确登记尤为重要。随后在该总项目下,就可根据事项申办需求,合理地进行工程(分期、或单体)登记。
工程建设项目在发改投资平台项目立项后,获取到中央代码(或无需立项项目,可自主创建新项目,同时获取地方代码),建设单位(申请人)应首先在市工改平台上进行“项目登记”(一个中央代码对应一个项目),在“项目登记”中进行“项目名称”(即平台中的“主工程名称”)的确认;然后根据项目实施的需求,进行合理拆分,通过建立“新建工程”,进行“工程登记”,明确在同一“项目名称”下,划分出不同的“分期(或分阶段、标段)工程、或单体(位)工程”等。分期(分阶段、标段)工程和单体(位)工程划分构建依据是根据建设单位(申请人)在事项申办中的需求,分期(分阶段、标段)工程登记中单体工程信息是允许部分重叠的。
通过在市工改平台项目(工程)登记,平台中会有“主工程-项目、工程-分期或单体工程”排列显示,合理的登记将会大大方便建设单位(申请人)在不同阶段中申办需求。所以建设单位(申请人)在项目(工程)登记时,必须严肃对待、认真负责、科学划分。
二、已获取中央代码的工程建设项目登记流程
(一)已在发改投资平台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且取得了项目中央代码(投资平台赋予的项目编码)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市工改平台“我要登记”栏,选择“新建建设项目”,输入项目中央代码,点击提取项目信息,由市工改平台直接从发改投资平台获取项目名称、投资金额等项目信息,无需自行编辑,剩余信息由建设单位(申请人)补充完善,并按照项目登记步骤完成项目登记。
(二)若存在有中央代码但无法提取项目信息的情况,申请人可带上项目相关材料,到项目所属区域的政务服务大厅、或市政务服务大厅的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窗口进行人工处理。
三、无中央代码的工程建设项目登记流程
对因无需在发改投资平台项目立项(包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而未获取中央代码的工程建设项目,则在市工改平台“我要登记”栏,选择“新建建设项目(无中央代码)”,按照上述项目登记步骤自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项目登记,切记项目与工程的合理区别。
四、工程(分期、或单体)登记流程
建设项目首先按照上述步骤对总项目进行项目登记(不可直接登记分期工程、或单体工程),登记完成后,可在“申报情况”栏“我的项目”中,找到已登记的项目,点击项目名称,在右上角点击“新建工程”,输入分期(或分阶段、标段)或者单体工程名称,完善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即完成工程(分期、或单体)登记。
根据事项申办需要,在工程(分期、或单体)登记后,按照上述操作步骤,还可以进行下一层级子工程的登记,以此类推(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附件:合肥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的新建建设项目登记、工程(分期、或单体)登记流程说明.docx
(市审改办联系人:吴炎,联系电话:0551-63530682;平台技术联系人:杜志伟,联系电话:18326549229)
市审改办
2022年2月11日
原文链接http://cxjsj.hefei.gov.cn/zwgk/tzgg/18221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