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总平面图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2 15:07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在肥各设计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总平面图消防设计审查工作,精简报审流程、缩短报审时间、规范报审文件,现就进一步做好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总平面图的消防设计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查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将报审的消防总平面图(PDF版)发送至合肥市城乡建设局消防设计审查处指定邮箱,并留下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消防设计审查处收到报审的消防总平面图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方案审查消防设计修改通知书》,由报审单位及时领取修改通知书并按要求整改;对符合要求的,报审单位将签章蓝图(出图章和注册章)再次报送,消防设计审查处出具合格意见,由报审单位签字领取;
3、设计单位要按照现行(或适用)的消防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绘制消防总平面图。报审图不符合要求的,应对照通知书进行修改,并尽快提交修改文件。对三个工作日内未提交修改文件的,进行公示;对三次修改仍未通过的,将进行再公示,并对企业开展动态核查(核查资质及人员是否符合要求)。每年度市城乡建设局将针对设计单位反复修改率进行统计,并予以公示排名,供建设单位提供参考。
二、消防总平面的要求
(一)总体要求
应当包括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场地所在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场地内原有建构筑物保留、拆除的情况,建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等。
(二)具体要求
1、场地情况
(1)场地道路红线、用地红线、围墙线、地下车库轮廓线等位置;
(2)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宽度、道路属性等;
(3)场地周边的用地性质及使用情况,现状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功能、防火间距等。
2、建构筑物情况
(1)建构筑物的外轮廓线,建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建筑高度、层数、功能(不同使用功能应分别列出)、标高、防火间距;
(2)厂房、仓库的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建筑高度、占地面积、生产及储存的具体物品用途。
(3)雨棚、连廊、平台、屋面楼梯间、设备间等所有建构筑物的形式、尺寸、高度等信息;
3、灭火救援设施情况
(1)消防车出入口的位置、尺寸、转弯半径等;
(2)消防车道的位置、坡度、净宽度、净空高度、转弯半径、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与建筑外墙的距离等;尽头式消防车道回车场的位置、尺寸、荷载等;
(3)消防救援场地的位置、尺寸、场地靠建筑外墙一侧的边缘与建筑外墙的距离、人员出入口、场地的坡度、场地的荷载等;
4、图面表达(具体参见附件范例)
(1)粗实线:消防车道边线、建筑物外轮廓线;
(2)粗虚线:地下建构筑物、建筑物下面的通道;
(3)细虚线:设置在建筑内的消防控制室和消防水泵房、
架空范围轮廓线、计划扩建的预留地或建(构)筑物;
(4)点画线:市政道路、消防车道中心线应采用细单点长画线;用地红线采用粗双点长画线;
(5)细实线:未做要求的其他线型;
(6)其他未尽事宜可参照《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执行。
附件1:《建设工程建设许可阶段方案审查消防设计修改通知书》
附件2:消防总平面图范例
范例1:消防总平面图(居住建筑)
范例2:消防总平面图(公共建筑)
范例3:消防总平面图(工业建筑)
合肥市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