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建设〔2016〕11号关于加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建部令第13号)和《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质[2013]190号)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现将有关意见通知如下:一、施工图审查应当坚持先勘察、后设计的原则,施工图未经审查
关于印发《合肥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导则(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7-2809:01来源: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合建消验〔2023〕8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建发局(建管中心),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统一验收标准,打通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中的难点、堵点、痛点,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由我局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编制了《合肥市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现予发布实施,具体通知如下:一、《导则》
详见附件:合肥市装配式建筑预制混凝土构件生产企业试验室管理导则(试行).pdf
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五十一号)2021-11-0509:48 来源:省人大常委会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五十一号)《安徽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已经2021年9月29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